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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摄像的主体创造

2015-3-12 10:11:00      点击:
     电视摄像师作为电视现场的第一亲历者和记录者,要把现实对象的形态、体积、质感、神韵、情绪、动作、语言及时间空间上的流程变化,转化为直观可感的具像符号,通过对事物外在表征和内在意蕴的独特诠释,把观众带入一个与自然主义和唯美主义截然不同的缤纷领域,从而达到在思想上和情感上产生共鸣的艺术效应见像无论是在艺术还原镜像语言的客观物质基础方面,还是在展现创作个体主观艺术灵性方面,都负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电视传播中充满创造性的一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电视摄像的主体创造地位与价值将直接决定着电视镜像语言丰富生动的程度与传播效的实施。 诚然,对电视摄像在电视传播中的不可或缺的地位与作用,电视业界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自己的认识,电视理论界也有一些相关的论述和文章见诸报端。但是,这些认识还大多滞留在电视摄像的技术功能层面上,没有突破“摄像从属于编导”的认识局限,摄像的工作也仅仅是有效运用光学系统的性能,借助广角、标准和长焦镜头等摄像器材,在二维空间的平面上再现三维现实空间,完成独特造型功能的过程。之所以如此,有其现实上和思想认识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现实原因来看,目前,中国电视节目(电视剧除外)的电视摄像严重缺乏职业化。其职业化水准和电视摄像自身的价值、地位的判断,不仅远远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专业的电视摄像师,也落后于国内相关行业,如电影、电视剧的摄影师、摄像师。这没有达到职业化要求,又没有得到职业化认可的尴尬境地,直接导致了中国电视摄像队伍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在此情况下,“摄而优则导”的局面也屡屡出现。其次,从思想认识来看,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在理论研究上,我们都对电视摄像作为整个电视生产环节中重要一环的主体创作地位、价值和功能缺乏足够的认识。正因为如此,电视摄像在某种意义上成了“木桶原理”中最短的那块木板,它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准和我们对其主体创造地位与价值认识的局限,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电视节目、乃至整个中国电视生产与传播质量与水平继续提高的一个屏障。因此,重新认识电视摄像的主体创造地位和价值,在现实与实践中加强对电视摄像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培养和培育。文章转载来自泉州微电影拍摄 泉州拍摄公司 www.qzxshr.cn